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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小说 www.jsxs.net,最快更新扭曲的人性之材最新章节!

    1

    从未曾有过哪个世纪,像我们这个世纪一样,人与人之间发生如此冷酷的、持续的屠杀。这一点现在已经是让人伤怀的老生常谈了。与之相比,甚至连宗教战争和拿破仑时期的战乱也只不过是地方性的事件,要人道得多。对于全面地检讨我们这个时代的仇恨和冲突的根源,我还不够资格承担此任务。我宁愿把注意力集中于这个问题的其中一个方面。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一些由狂热的思想家构想出来的政治理念,对人类生活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其猛烈程度超过了17世纪以来的任何时候;而其中的部分理念当其产生之时甚至不曾引起人们的注意。我愿意讨论一组让我们的生活在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都深受其影响的理念。

    我们这一代人关于生活目的之理念,在一个关键的方面,与我们的先辈————至少与18世纪后半叶之前流行的那些理念————是不相类似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反的。按照他们的理念,世界是一个单一的、可以理解的整体。构成这个世界的物质与精神方面的要素是相当稳定的;如果不是稳定可靠的,那它们就不是真实的了。所有人都拥有某些固定不变的特征,这就是所谓的人性。尽管在不同的个体、文化、民族之间,差异也是明显存在的,但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似性更为实在、也更为重要。最重要的一个共有特征,就是一种被称之为理性的能力,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拥有它的人都能够把握真理。据说,无论身处何地,一切理性的心灵都可以同等地发现真理。正因为有了这一共有的品质,人们彼此之间的相互交流,以及试图说服对方相信他们自己所信奉的真理,就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合乎情理的;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甚至要强迫别人来相信这些真理,其理由是————就像在理性时代最著名的寓言、莫扎特《魔笛》的中萨拉斯特罗(Sarastro)所设想的那样————如果他们服从命令的话(要不然,就是被迫服从),他们将会明了他们的导师、立法者或者统治者们所秉持的东西是确实可靠的;他们就会追随其后,而且会变得更聪明、更优秀、更快乐。然而,到了20世纪,这种对于普适性————无论是理性的普适性,还是其他法则的普适性————的诉求,都不再是理所当然的了;瓦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称之为公共哲学的东西,已经不再是政治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无意识的前提预设;而且,这一变化也使得我们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在法西斯主义那里,这一变化看得最清楚。法西斯主义者和国家社会主义者认为,他们所追求的目标,毫不希望那些劣等的阶级、种族或个人能够理解,或者是产生什么共鸣;那些人的劣根性是天生的,不能根除,根源在于血统、人种或者其他不可改变的特性;这些人如若伪称跟他们的主人是平等的,或者说可以理解主人的理想,都会被视为自以为是,放肆无礼。据说,卡利班的头抬不起来,不能仰望苍穹,对于普洛斯彼罗的理想,哪怕是看一眼都难,更不用说与之分享了。奴隶的使命就是服从;给予他们的主人以践踏他们的权利的,据说就是亚里士多德所宣称的:有的人天生就是奴隶,他们不具备足够的人类品质可以为自己做主,或者说,他们被迫去做的那些事,自己是搞不懂原因的。

    如果说法西斯主义是这样一种态度的极端表达的话,其实,所有的民族主义都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它的沾染。民族主义并非自觉意识到某种民族性格的存在,或者是为这种民族性格而自豪。民族主义是一种信仰,它相信某一国家负有独特的使命,本质上高于任何外在的目标或属性(attributes);因此,假如我的国家和其他人发生了冲突,我有义务为了我的国家而战斗,而且是不惜任何代价;假如遇到对方抵抗,对那些在劣等文化之中长大的、由劣等人哺育或生养的人没什么好说的,据说(ex hypothesi),他们根本不能理解那鼓舞我的国家(还有我自己)的理念是什么。当我的神灵与其他人的神灵发生了冲突,我的价值跟陌生人的价值有了矛盾,这时候是找不到更高的权威来裁断这些相互对抗的神明的————显然没有什么绝对的、普适的公断。这就是为什么在国家之间或者个人之间,战争会成为唯一的解决办法。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通过语词(words)来思考。不过,一切语词都属于特定的语言,都是特殊文化的产物。由于没有一种全人类的语言,所以也不存在普适的人类法则或权威,否则,这些法则,或者这种权威,就将统治全世界了;对民族主义者来说,这种法则或权威是不可能有的,也不值得追求。普适的法则并不是真正的法则,世界性的文化只是一种虚构和错觉。只有在一种不甚可靠的类比的意义上,国际法才可以称之为法律————可以用繁文缛节给那些导致普世理想破灭的暴力冲突遮遮羞。

    上述假定,在马克思主义那里,看起来并不怎么明显;至少在理论上,马克思主义者是国际主义者。不过,马克思主义也是19世纪的一种意识形态,也无可逃脱这一时代普遍流行的分离主义倾向。马克思主义是以理性为基础的;换句话说,它宣称自己的主张是可理解的,其真理能够被“证明”,任何理性的生命只要掌握了相关的事实就可以领会这一点。它为所有人提供了救赎:原则上,任何人均可看见光明,但也可以拒绝阳光的照耀,后果自负。

    但在实践上,就是另一回事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根基————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理论告诉我们,人类头脑中的观念是由他们的社会地位,或者说是由他们在生产系统中归属的经济阶层所决定的。具体到个别的人,由于各种各样的自欺欺人和合理化行为,这一事实也许会被掩盖,但通过“科学的”分析终将揭示出来,每一个阶级中的绝大多数人都相信,唯有那些符合他们的阶级利益————社会科学家可以通过客观的、历史的分析,弄清这些利益是什么————的东西,才值得他们信任,而这一点与他们是出自何种理由,态度是多么真诚并没有关系;相反,对于那些会削弱他们的阶级地位的观念,他们就会表示怀疑,加以抵制,有意误解和歪曲,并且努力摆脱。

    或许可以这样说,有两架变动的阶梯,而所有人都只能是脚踏其中之一;我属于一个阶级,因它与生产力所处关系之故,这一阶级或许会上升,迎来胜利,也可能会走下坡路,通向毁灭。在每一种情况下,让我自己感觉自由自在的、我的信念和观点,亦即法律、道德、社会、知识、信仰、美学等等观念,都反映了我所归属的阶级的利益。假如我所归属的阶级处于上升状态,我将会持有一套现实主义的信念,因为我并不害怕我所看到的一切,我会因势而动,知道了真相只会使我信心百倍;假如我属于一个没落的阶级,我就会无力面对命定的现实————很少有人能够承认自己注定要毁灭,这将会让我做出错误的考虑,不敢直面真相,而是选择装聋作哑。因而,对于上升阶级的成员来说,以下这一设想根本是毫无用处的:努力说服没落阶级的成员相信,他们拯救自己的唯一办法就是理解历史的必然性,从而,如果他们可以做到的话,从通向毁灭的阶梯转移到上升的阶梯上来。这样做没有用,因为据说(ex hypothesi)没落阶级的成员不管看什么东西都习惯于通过一个虚假的透镜:最清楚不过的、濒临死亡的征兆,在他们眼里,却是健康和进步的表征;他们深受乐观主义的幻象之害,总是误解那些属于其他经济阶级的人或许会出于恻隐之心而提出的警告;由于他们执著于早已遭到历史谴责的旧秩序,也就不可避免会附带着产生这些错觉。前进的阶级想要挽救他们那些反动的兄弟们免遭失败的话,显然是白费力气;没落的阶级根本听不进去,他们的毁灭是确定无疑的。所有人都不会被别人拯救:无产阶级应当下定决心拯救自己,最好不要管那些压迫他们的人的死活;即便他们愿意以德报怨,也不能改变他们的敌人免遭“清算”的命运。这些人是“可以牺牲的”————他们的毁灭既不能改变,也不值得理性的生命为之叹惋;这就是人类为了理性本身的进步而必须付出的代价:通向天堂大门的道路必然会尸横遍野。

    尽管是经由不同的路径达到的结论,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跟民族主义或其他类似的观点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且它们都与此前时代的观点截然不同。在基督徒、犹太教徒和穆斯林那里,尽管他们彼此之间、或者在他们内部的不同教派之间有着深深的敌意,在他们清除异教徒的争论背后却总是有这样一种信念,亦即,从根本上说,让一个人皈依真理————唯一而又普遍的真理,亦即所有人都可得见的真理————是有可能做到的;只有极少数堕落的人才是不可救药的,他们看不到真理,无可逃脱死亡的折磨。这种看法的依据是一个假定:人和人之间有一种共同的本性,这一本性使得相互交流在原则上总是可能的,而且从道德上说始终是必须的。现在,正是这样的一种假定首次遭到了质疑,而且最终土崩瓦解。绵羊肯定不会想去拯救山羊————这不合乎理性,是虚幻不实的。

    人类分裂成了两个群体————一方是真正的人,而另一方则是其他的人,那些下等的人,是不同的生命等级、劣等的种族、低劣的文化、低于人类的生物、遭到历史谴责的民族或阶级。这在人类历史上还真是新鲜事。这是对人类共同本性的否定,而它曾经是此前所有人文主义(humanism)————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所坚持的前提假定。这一新的态度允许人们把他们身边数以百万计的人不完全当人来看待,可以不带一丝犹豫地挥刀屠戮,也不再需要考虑拯救他们,或者是给他们以警告。在过去,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说成是野蛮人的做法,干这种事的人,心智还处于理性之前的结构,表现出人在开化之初的特征。不过,现在的人已经不这么看了。显而易见,现在有可能为了实现更高程度的科学知识和技术,实际上,也就是为了实现一般所谓的文化,可以用一个国家、一个阶级的名义,或者是历史本身的名义,毫无怜悯地去毁灭其他的人。如果这也可以说是童蒙未开的话,那它也只能是那种最让人生厌的老顽童的昏聩之举。人类如何才能渡过这一关呢?

    2

    在我们这个时代有此骇人特征,其根源何在?哪怕只是探讨一下其中某一个原因,亦有价值。人应该怎样活着是一个根本问题,也是每一代人都会追问的问题。这种问题曾被称之为道德问题、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它们让每一代人承受折磨,而且,尽管随着环境和观念的变化,它们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并获得了不同的答案,但它们始终具有某种亲缘相似性。其中有些问题会比其他问题持续的时间更长一点,它们源自于持久不变的人类特性,在每一个时代都被称为基本问题或永恒问题。比如,“我应该怎样生活?”“我应该干什么?”“为什么我要服从别人,应该是在怎样的程度之内?”“什么是自由、责任和权威?”“我应该寻求幸福、智慧和仁善吗?原因何在?”“我应该实现我自己的才能,还是应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我有权利支配我自己吗?还是应该只被别人支配?”“什么是权利?什么是法律?有没有一种目的,是个人、社会或整个宇宙都不得不去寻求实现的?或者,没有这样一种目的,有的只是被饮食和环境所决定的人的意志?”“有没有群体意志、社会意志、民族意志这样一种东西,个人世界仅仅是它的一个碎片,个人意志只有在它的框架之中才会产生效力和意义?”国家(或教会)对抗个体和少数人;国家对权力、效率或秩序的追求对抗个人对幸福、个人自由或道德法则的诉求:这些部分属于价值问题,部分属于事实问题————换言之,既是应然问题,又是实然问题————有史以来,人们一直被它们所困扰。

    无论归之于这些根本问题的是什么样的答案,至少在18世纪中叶之前,它们始终在原则上被视为可以回答的问题。我认为,这么讲是靠得住的。(假如有这样一个问题,你甚至都不知道怎样一种答案才是它的正确回答————即便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这就意味着这个问题本身对你来说是不可理解的,亦即,实际上它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价值问题跟事实问题一样,是可以被回答的。我本人或许没有能力告诉你,里斯本离君士坦丁堡有多远,但我知道你在哪里可以找到答案。我自己不能说出里面有哪些构成成分,是谁在公元前5世纪统治着埃塞俄比亚,这种疾病是否会导致病人死亡,不过我可以请教专家,他们会凭借我们的社会共同认可的那些方法,努力去发现真相。尽管我还不知道答案,也许别的人也不知道,但我相信真正的答案在原则上一定可以发现————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其中含义即如上所述。

    价值问题可以做同样的假定,诸如“某人应该干什么?是什么证明这样或那样是正当的?这是好的还是坏的,是对的或错的,可以允许的还是被禁止的”。道德、政治和神学思想的历史,是一部对立专家的对立主张相互激烈冲突的历史。有的人会按诸经书中上帝的话语寻找答案;有的人则致力于启示、教义或者神迹,这些东西或许我们理解不了,但可以相信;还有一些人听从于上帝指定的诠释者————教会和牧师————的宣告,假如教会不能始终给出同样的答案,也没有人会怀疑这个或那个答案的真实性————如果这个教派的答案不对,别的教派就是对的。有些人在理性的形而上学中寻找答案,或者是借助其他某种一贯正确的直觉,比如个人良心的裁断。还有人则走进科学的实验室,将数学方法应用于经验材料,通过试验观察去发现答案。由于人们对于这些关键性的问题各自宣称找到了不同的答案,灭绝性的战争也随之爆发。毕竟,这一代价为的是解决任何人都要追问的、最深刻的、最重要的问题————人应该怎样活着;为了得到救赎,人们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假如他们相信灵魂是不朽的,而且是在肉体腐朽之后才获实现,就更会如此选择了。不过,甚至是那些不相信上帝、也不相信不朽的人,也会为了真理而准备受难和牺牲,只要他们能够肯定自己为之牺牲的确实是真理;因为,发现真理,并且遵循真理而生活,这毫无疑问就是任何有能力追求真理的人的终极目标。这一点正是柏拉图主义者和斯多葛派,基督徒和犹太教徒,穆斯林和自然神论者,亦即不信神的理性主义者的信仰所在。离开了所有前提假设中这一最深刻的前提,为了宗教或世俗方面的原则争执或其他原因而起的争斗,甚至人类生活本身,都似乎失去了意义。

    正是从打碎这块基石开始,现代人的观点诞生了。在此,我尽可能说得简单一点。由于怀疑论、主观主义以及相对主义的兴起,在道德或者政治方面的客观真理概念遭到了撼动,但这并非唯一原因。普遍的道德真理,对于无论何时何地的任何人都是真实的,这一古老概念的压倒性的普遍理性,可能是与过去的体系相适应的:可以这样说(过去也的确有人曾经这样说过),因为气候、土壤、遗传或社会制度的不同,人们的需求和个性也随之发生变化;人们能够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式,可以让每个人、每个群体或每个种族据此明白什么是自己最迫切的需要;而且,这些公式是从如下这条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原理中得出的:一切需要均为人的需要,均为相似的本性对于环境或习俗的差异与变化做出的理性反应。人及其需要,可以运用普遍适用的自然和历史知识加以分析和分类,使之和谐相处,因此能够创造出这样一个社会,利用一些社会、政治方面的措施,其中大多数人的大多数需要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尤其是功利主义的计划。在需求相对性的框架之内,如下一点仍然是作为一条前提被假定的:人应该如何生活,应该做些什么,何谓公正、平等和幸福,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通过观察得到解决的事实性问题,不是观察浑然一体的宇宙或是上帝的神迹,就是观察人的本性,其手段则是心理学、人类学、生理学等等新兴的科学。现在,牧师,或是擅长形上玄思的圣人,他们的道德导师的地位,将要被科学家或技术专家取而代之了。然而,对于正确与错误的检验,仍然属于理性生命可以自己去发现的客观真理的问题。我要谈到的变化,是比上述认识更为激进、更具有颠覆性的东西。

    3

    过去的观点倚之为根基的至少有如下三个前提假设。其一:一切价值问题均可客观地解答。有人说,唯有理性的人类才可以获得这些答案,而神秘主义者和非理性主义者则指出了其他不同的路径。不过,没有人会怀疑,只要这些答案在任何意义上可以说是真实的,那么它们就对所有人都是真实的。其二:在原则上,普遍的真理是对所有人都敞开的。曾有一个思想流派认为,某些人比其他人更有能力发现这些真理。这些思想家————著名的如柏拉图及其弟子————倾向于相信某种自然的秩序,其中,天赋更好的人比那些天赋差的人享有更高的地位,包括道德、知识、宗教、技术以及种族等级等等方面;然而,他们的对手却认为,原则上,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的导师,许多新教学说,卢梭、康德的观点,以及世俗的民主思想,都有此核心观念。其三:据假定,真正的价值彼此之间是不应该有冲突的。如下看法是被人们坚信不移的:如果宇宙是一个有序的整体而不是混沌未分,如果关于“生活应该如何过”这一问题可以找到客观的答案,那么,就一定会有某种生活方式可以证明是最好的。因为,假如说有两种生活方式都被认为是最好的,而且彼此矛盾,那么二者之间————随之在它们的拥护者之间————就会发生冲突,这在根本上讲是理性的方法无法解释的。不过,假如找不到这样一个普遍的答案,对于无论何时何地的所有人都一样真实的答案,那么,该问题就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因为,根据定义,所有真正的问题都是能够得到一个真正的解答的,这样的答案有一个而且只有一个,其他所有的答案都必然是错误的。

    还可以换一种说法。所有的问题都有它们的答案。而任何答案都必然呈现为一个关于事实的真语句。没有哪一个真理会和其他的真理相矛盾————这是一条简单而又确定无疑的逻辑规则。因而,“我是否应该追逐权力、知识或幸福,或者尽我的职责,或者去创造美好的事物?”“我是否应该强迫他人?”“我是否应该寻求自由、和平或者解放?”诸如此类的问题,其真正的答案是不会有冲突的,假如有的话,就意味着一个真理跟其他的真理有矛盾,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由这一点,就可以逻辑地得到一个推论:既然所有的真理是彼此一致的,甚或是相互依赖,这就有可能推演出一种完美的生活模式,其中融合了所有恼人问题的一切真正的答案,而且,人们就应该努力寻求实现这种生活模式。也许人类过于软弱,罪孽深重,愚昧无知,不能发现这种完美的模式,或者即便发现了也不能按照它来生活;不过,假如没有这样一种模式,他们的问题也就无法解答了,而确切地说无法解答的问题据说根本就不是问题,它们只不过是一些闪烁的鬼火,是神经衰弱,是一些个人性的或者社会性的精神不适,这些东西本应让精神病医师去治疗,而一个思想家是无能为力的。

    人们依靠这些根本性的假定已经生活了两千多年,而这些假定的推论之一,就是矛盾冲突和悲惨灾难并不是人类生活的本质内容。人间的悲剧————与纯粹的天灾相对而言————就在于人们的行动、个性或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在原则上,如果一切问题都是可以回答的,而且一切答案都是一致的,那么这种冲突从根本上说就总是可以避免的了。因此,生活中的悲剧因素都是归因于可以避免的人类错误,完美的生命将会不知悲剧为何物;在圣徒和天使的世界里,不可能有什么不和谐,故而也无所谓喜剧或是悲剧。

    这些自古典时代以来一直主宰西方思想的前提假设,到了19世纪的头二十五年,不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在那时,一种崭新的、影响深远的形象开始占据了欧洲人的心灵。

    这是一种将其意志施加于自然或社会的个人英雄的形象:他不是作为和谐宇宙之中的君主,而是与宇宙疏离的一个存在,他还要试图征服和统治这一宇宙。

    下面,我举一个例子以作说明。在16世纪,加尔文和路德与另外一些人————比如罗耀拉或贝拉明————提出的是类似的神学问题,但因为他们的答案不同,相互之间发生了严酷的斗争。任何一方都没有、也不可能对另一方的立场表示任何的尊敬,相反,敌人的抵抗越是顽强、越是猛烈,在那些忠诚信众看来,越是要给予深刻的谴责,因为他们认为,就是这敌人,而不是别人,影响了真理;实际上,你的对手越是执迷于他的异端信仰,他越是引起上帝和凡人的憎恶。当教皇烧死布鲁诺、加尔文烧死塞尔维特的时候,他们认为,牺牲者背叛了真理之光,这光在原则上是所有人都可得见的,因为真理的标准是公开的,所有人只要他们的心灵、精神和灵魂没有堕落就可以运用此标准,得以进入同样的永恒真理之域。这一标准被认为至少是跟现在物理科学家们所用的标准一样的普遍适用,那些科学家们觉得任何合格的同行只要跟他们一样以事实为依据,面对同样的材料,运用同样的检测手段,就一定能得到同样是必然的结论。

    因此,也就无所谓什么浪漫剧还是悲剧,对于一个被宣告有罪的异教徒的命运,不值得给予同情和怜悯。异教徒,无论是对他自己,还是对他想要颠覆的社会来说,都是一种威胁;他的灵魂应该得救,但是,他反抗真理的那种狂暴和顽强却没有什么荣耀,不值得尊敬;相反,他越是顽固,越是会更多地被谴责和厌恶,也就越是会被更快地遗忘。十字军东征时,一些穆斯林被杀,而在当时,中世纪的人还没有如下的看法:一个穆斯林捍卫他的价值观是正确的,就像十字军为了同样的理由去捍卫他们自己的价值观一样正确;以及,那些为了他们的理想和原则而牺牲的人,无论所犯错误如何严重,都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任何为了他自己的信仰而献身的人理所当然地要比那些妥协让步、甚至牺牲原则以求活命的人更值得尊重。当然,一个人为了真理而献身是应该的,不过,不能说一个人为了某种谬误而牺牲有什么高尚之处,即便这错误也是为了寻求真理而犯下的。如下的一种概念,我想,至少在18世纪之前好像还是会被当作一种非常奇怪的态度:真理不必是唯一的,价值观也有许多种,而且它们可能彼此冲突,为了自己心目中的真理而牺牲是崇高之举,即便它会遭到其他人的谴责。那种所谓相对于“你的”真理的“我的”真理,或者是相对于其他时代真理的某一个时代的真理,都毫无意义;有的只是唯一的真理。基督徒必须是仁慈的:像穆斯林那样为了一种谬误而牺牲,无疑这会让那些好心的基督徒心生同情;对于那些勇敢的人,那些具有献身理想之德、甘愿赴死的人,如果再去唾弃他们的尸身,污损他们的坟墓,那都不是什么光彩之举。同情都是一样的:不仅对那种为了错误理想的忠诚表示赞赏,为了其他目的的忠诚也一样的赞赏;这种态度,在我谈到的那个时期之前,是不可理解的。

    据说,到1820年,一种完全不同的观点开始流行了。你会发现,那时候的诗人和哲学家们(尤其是在德国)提倡,一个人可以做的最高尚的事,就是为了他自己内心的理想而努力,而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这种理想也许只属于单独的个体,昭示于己,而在外人看起来可能是错误的或荒谬的,而且,它或许跟他所归属的那个社会的生活和观念会有矛盾冲突,但他不得不为它而战,别无选择,还要为它牺牲。不过,假设这种理想是错误的呢?在这一点上,就出现了一种思想范畴上的根本性的转折,这一变化标志着人类精神的伟大变革。一种理想是对还是错,这样一个问题已经不再被认为是重要的,或者说,被视为不可理喻的问题。理想自身呈现为一种绝对律令(a 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形式:要遵从你内心的灵光,因它在你心中燃烧,原因仅仅在此。你认为正确的就要去执行,你感觉美好的就要去实现,依照你的那些终极目标来规划你的生活,对于那些终极目标来说,你生活中的其他的每件事只不过是手段而已,都是次要的;不多不少,这就是你该做的事。完成使命之律令、要求或命令,它们没有对与错之分,它们不是逻辑命题,它们不描述任何东西,也不陈述事实,它们不能被证实或证伪,它们不是你可能做出的、别人能够检验的发明或发现;它们就是目的。伦理学与政治学中的范型,已经发生了突然的转变,从比拟自然科学、或者神学、或者是任何一种形式的、关于事实的知识或描述,变成了比拟生物学的驱力和目的与艺术创造力之概念的某种混合物。下面我会具体加以说明。

    4

    当一个艺术家致力于创作一件艺术作品时,他并非在模仿某种已有的范型————尽管常识的看法恰好与此相反。在画家绘制或构思一幅画之前,它在哪里呢?在作曲家创作一首乐曲之前,它在哪里呢?在歌唱家演唱一首歌曲之前,它在哪里呢?问这种问题,毫无意义。这就好像是问:“在我散步之前,散步在哪里呢?”,“在我活过之前,我的生命在哪里呢?”生命就是生活的过程,散步就是行走本身,一首歌,就是当我谱写或歌唱的时候那被我谱写或歌唱的东西,而不是独立于我的活动之外的什么东西;创造并不是企图去模仿一些已经给定的、固定的、永恒的、柏拉图式的模式。只有工匠才会模仿,艺术家是在创造。

    这就是所谓的艺术即自由创作的学说。我关心的不是这一学说的真实性,而只是这样一个事实:目的或理念,不是某种被发现的,而是被发明的东西,这一概念变成了西方思想中一个主宰性的范畴。与之相关的是生活目的的概念。生活的目的不是什么独立、客观的存在,人们可以像寻找埋藏的财宝一样去寻找它,不管你找不找得到,它就在那儿;它是行动————具有行动的外形、性质、方向和目标————而不是某种被制造的东西,它就是实行或制作本身,离开了行动所属的施行者、发明者或制作者,这一行动也就不存在了,实际上也就无法理解了。正是这样一种概念,进入并且改变了欧洲的社会政治生活,依靠现存的公共标准来权衡的、有关政治活动的古老理想已经被它颠覆了;那些公共标准曾被视为宇宙之中的客观因素,眼光锐利之人(如专家、圣人)最能洞悉其微;这些人也正因为此而被称为聪慧或内行。如今,人之目的,就是要实现此一内在于他的、个人化的视域,而不计任何代价;而人之罪,莫大于不能真实面对这一内在的目标,此目标不属于他自己,而且仅仅属于他自己。这一视域将会对其他人有何影响,他毋须关心;他只须忠实于内心的灵光,这既是他所知道的一切,也是他应知道的一切。艺术家只是对他干的那一行有更多的了解;哲学家、教育家和政治家也都是如此;但是,现在每个人都可以发言了。

    专家化的圣人,他们掌握某一现实领域的专门知识,能指导你前进,而且避免与现实发生冲突;但在浪漫主义的英雄人物面前,这种圣人形象开始消解了。浪漫主义的英雄人物不必是英明睿智的,思想上也不必是和谐统一的,对于他的同时代人来说,也未必要起到有效的引导作用。他可能像贝多芬一样————贝多芬的形象深刻地影响了浪漫时代————狂野不羁,受教育不多,贫困肮脏,偏处世界的角落,拙于应对实际问题,举止反常,待人态度粗鲁狂暴,不过,因为他全身心追求其理想,他又是一个神圣的生命;他可以用无数种方式来挑战这个世界,招致憎恶和冷遇,打破社会的、政治的和宗教的规则,不过,有一件事是他不会去做的,那就是与俗人为伍;假如他放松了对内在视域的坚持,放弃了他自己的使命————创造出艺术的或科学的作品,或者是,按照某一种确定的生活方式来活着————而是为了财富,声名,显赫的社会地位,舒适、愉快的生活,或是以内心难以压抑的怀疑和不安为代价,换取某种内在的或外在的和谐,那么,他就已经背叛了那灵光,将会永远被谴责。一个人自己的灵光是否可以照耀到别人,他是否顺利地效命于这灵光,其间并无不同;他只是必须为此效命,即便在此过程中遭人嘲弄,即便尽其所能却总归失败。假如这就是盲目的结果,这就是一个人为了他所深知的自己的使命,为了那内心的声音告诉他必须要做的事情,而唯一要完成的任务的话,那么实际上,这样一种失败,在道德上可以说,甚至比世俗的成功(比如像艺术家一般光彩耀眼)还要高尚万倍。

    这就是费希特和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的观点,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拜伦的观点,这种观点凝结了他们同时代人的想象;这种新的世界观,见诸席勒笔下的卡尔·穆尔、克莱斯特笔下的英雄们,某种程度上,也见诸易卜生笔下那些强硬、孤独、愤世嫉俗的人物形象。这种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德国的,或者至少是日耳曼民族的,它或许可以追溯到像艾克哈特(Eckhart)和伯麦(Boehme)等人的神秘主义;这样一种观念,在宗教改革时期的神学中可以见到极为强有力的表达,或许还可以进一步追溯到居无定所的条顿部落,他们把自己的风俗从东方带到西方,从北部传播到南部,他们无视罗马帝国和罗马教廷一统天下的法律体系,而把他们自己的部落习惯(罗马人称之为consuetudines)强加于万民法(jus gentium,亦即所有人,或者至少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一视同仁的各民族的法律)之上。部落习俗是部落个性的表达,他们迁徙、流转各处而始终带着这种个性,而且无论遇到任何违背其意志的抵抗都要迫使对方屈服。费希特的自我(self)是一种积极的、创造性的法则,这一法则将其个性施加于无感觉的自然世界,后者是与其相对抗的,是有待于塑造的原材料;但它并非像斯多葛派、托马斯主义者或法国的唯物主义哲人们,以及舍夫茨别里、卢梭等人,以各不相同的方式所教诲的那样,是某种应该被追随、模仿、崇拜或服从的东西,是人们不能违抗的英明睿智、深谋远虑、无所不能的行动者(agen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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