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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小说 www.jsxs.net,最快更新杰斐逊总统最新章节!

    精彩看点

    弗吉尼亚的种植庄园主————彼得·杰斐逊————少年时的教育————威廉-玛丽学院————学习法律————爱情与婚姻————基层法院的工作————经营农场的兴趣————广泛的爱好

    大概一个世纪之前,没有贵族的文明国家实属罕见。最早踏上美洲大陆的殖民者并未将贵族制度带到这片蛮荒之地。出于道义,他们权衡利弊,遵循欧洲惯例,依当地风尚,对弗吉尼亚富有的种植庄园主们推崇备至。这些种植庄园主们完全有资格凭借既定身份行事。他们以打牌、赌马、斗鸡的形式肆无忌惮地赌博,并以此为乐。他们生活奢靡,生性慵懒,妄自尊大,总觉得高人一等,认为领导并管理别人既天经地义又责无旁贷。他们拥有大量庄园,保留了长子继承的习俗,异常重视家庭谱系和荣耀。虽然宽敞的住房因管理不善而破旧不堪,但他们依旧热情好客。他们酷爱野外活动,马术精湛,令人艳羡。他们崇尚荣誉,也愿意为之挺身而出甚至流血牺牲。他们慷慨大方,勇猛果敢,兴致高昂,其中一部分人饱读诗书,受过良好的教育。众所周知,他们中最优秀的分子面对艰难困苦考验时的表现,丝毫不弱于已载入史册的精英们。[1]但要研究这些卓越的前辈和他们得以应运而生的社会环境,则如同荆棘从中摘葡萄、蒺藜堆里摘无花果一样难。

    1743年4月13日,杰斐逊[2]出生在弗吉尼亚一个平民家庭。有一种说法在杰斐逊家族中世代相传,杰斐逊的祖先曾生活在威尔士斯诺登峰一带,后来移居美洲。“五月花”号载着整船货物从葡萄牙到达新英格兰海岸之前,杰斐逊的祖先已随最早的欧洲移民到了弗吉尼亚。杰斐逊的父亲彼得·杰斐逊身强体健、富有智慧、吃苦耐劳,在弗吉尼亚安家立业。初到弗吉尼亚,彼得·杰斐逊与来自塔卡霍的威廉·伦道夫交好,并在威廉·伦道夫的大片庄园旁边开荒置田,足有千亩。后来彼得·杰斐逊又从朋友手中购得四百多英亩土地。交易价格像“亨利·韦瑟伯恩的一大碗潘趣酒一样便宜”,这在契约中都有记载。1738年,彼得·杰斐逊迎娶了威廉·伦道夫的表妹简·伦道夫。两家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了。后来,杰斐逊曾轻描淡写地提起,贵族血统的注入使普通的杰斐逊家族变得与众不同。杰斐逊还以典型的民主式口吻嘲讽地说道,自己母亲的血统可追溯到遥远的英格兰和苏格兰。人们认为,杰斐逊所有的信念和优点都源于引以为豪的贵族血统。

    彼得·杰斐逊的种植庄园位于里瓦纳河畔。这里平原广阔,西南面是延绵起伏的丘陵,适宜大面积种植小麦。因妻子出生在伦敦沙德韦尔地区,彼得·杰斐逊将此地命名为“沙德韦尔”。丘陵间便是蒙蒂塞洛。后来杰斐逊在此安家落户,经营庄园。彼得·杰斐逊既是上校又是弗吉尼亚议会议员,在当地的社会地位很高。1757年,五十岁的彼得·杰斐逊正当年富力强,当年8月却突然撒手人寰。年仅十四岁的托马斯·杰斐逊继承了大笔遗产,母亲娘家又有极好的家庭背景,有此优越条件,日后成就辉煌人生也顺理成章。

    杰斐逊在弗吉尼亚最好的教育环境中成长。他结合自身实际,理性地发展自我,注重锻炼身体。少年时的杰斐逊身材高大,体格健壮,脸部轮廓棱角分明,发色赤金,眼睛灰褐,看起来并不怎么帅气。但他沉着镇定、宅心仁厚、能言善辩、言谈得体、温文尔雅、富有幽默感。随着年龄渐长,杰斐逊的容貌有所改变,中年时相貌堂堂,步入老年更加端庄潇洒[3]。杰斐逊热爱运动,喜欢打猎,精于马术,酷爱音乐,擅长拉小提琴。1760年,杰斐逊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到威廉-玛丽学院学习,年仅十七岁。威廉-玛丽学院位于弗吉尼亚殖民地首府威廉斯堡。鉴于和威廉·伦道夫一家的交情,杰斐逊得以享用威廉-玛丽学院最好的公寓。[4]

    “五月花”号到达新英格兰海岸,英格兰殖民者换乘小船登陆

    威廉-玛丽学院

    威廉·斯莫尔博士

    威廉·斯莫尔博士来自苏格兰,是数学教授,临时兼授哲学。他擅长教学,方法巧妙,热爱学习,深深地感染了自己的学生。杰斐逊认为,大学里遇到的这位老师决定了自己一生的命运。

    大学二年级时,杰斐逊养成一天学习十五小时的习惯,并在早晨和黄昏苍茫的天色中锻炼身体。1808年,杰斐逊给孙子写信,简要叙述了自己在大学时期的生活。信中不乏对孙子的谆谆教导,也显现出杰斐逊从小与众不同的自律能力。杰斐逊情不自禁地思忖,当时诱惑颇多,年少的自己为什么能够洁身自好。杰斐逊喜欢数学和自然哲学,爱读经典著作。除了伦理学和形而上学外,他尽力避开那些混在一起、令人讨厌的学问,沉迷于能激发求知欲、学起来轻松愉快的学科。杰斐逊曾毫不避讳地说,上道德哲学课纯粹浪费时间,若有人将道德行为当作科学,只会使别人变成草包的同时也让自己成为可怜的草包。杰斐逊认为,道德永远不是一门真正的科学。成年以后,杰斐逊依然坚持年少时这种有点异端的看法。杰斐逊博览群书,精心选择而不拘泥于一类。他研读了希腊文、拉丁文经典作品与英国文学经典,对法兰西、意大利的作品也有涉猎。杰斐逊曾长期迷恋古爱尔兰诗人奥西恩[5]夸张的语言风格。杰斐逊并不讨厌小说,只是很少主动读小说而已。

    从威廉-玛丽学院毕业后,杰斐逊师从乔治·威思学习法律。与杰斐逊同时期的知名人士都认为乔治·威思是一位交际能力超群、专业造诣深厚的绅士。

    杰斐逊学习时劲头十足,养成了每天学习十五小时的习惯。大概二十一岁那年,杰斐逊制定了一份学习计划,并念给朋友听。计划如下:早上8时以前专心钻研物理学,8时到12时探究法律,中午12时到13时研究政治,下午学习历史,天黑到睡觉前安排了文学和演说……当时弗吉尼亚其他青年们正吃着蛋糕,喝着啤酒,与年轻的姑娘约会,或在罗利酒馆跳舞,抽时间打打牌、骑骑马,尽情享受美好生活。每天坚持学习十五小时或许令人难以置信,可杰斐逊总能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威廉·斯莫尔博士、乔治·威思先生与他们这位年轻的学生————杰斐逊经常在弗朗西斯·福基尔的豪华住宅内举行“四人论谈”。弗朗西斯·福基尔是弗吉尼亚总督,温文尔雅,富有智慧,思想自由,却嗜赌成性。尽管每天得学习十五小时,杰斐逊仍然常和三位朋友一起吃饭。杰斐逊虽然只是个求学的毛头小伙子,心智不太成熟,但很快与这三位绅士结为好友。更幸运的是,杰斐逊从“四人论谈”中获得了丰富的知识,而没有染上恶习。

    乔治·威思

    弗朗西斯·福基尔

    杰斐逊的好友约翰·佩奇出生于弗吉尼亚声名显赫的佩奇家族,后来成为弗吉尼亚州州长。学习法律期间,杰斐逊不怕费力劳心,几次给约翰·佩奇写信,能幽默时就幽默,多处引经据典,还用了拉丁文,但绝无卖弄才华之意。信中重点提到了一些女孩。她们的脸蛋很漂亮,名字却不怎么好听,如苏姬·波特、朱迪·伯韦尔等。杰斐逊喜欢一个叫“贝琳达”的姑娘,并向她表白,不过,杰斐逊不想马上与这位“贝琳达”订婚。因为他想去欧洲,且归期不定。杰斐逊向“贝琳达”承诺,去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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