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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 2

    因自然选择而绝灭

    在《地质学》的一章里还要详细讨论这一问题;但因为它和自然选择有密切的关系,所以这里必须谈到它。自然选择的作用全在于保存在某些方面有利的变异,随之引起它们的存续。由于一切生物都按照几何比率高速度地增加,所以每一地区都已充满了生物;于是,有利的类型在数目上增加了,所以使得较不利的类型常常在数目上减少而变得稀少了。地质学告诉我们说,稀少就是绝灭的预告。我们知道只剩下少数个体的任何类型,遇到季候性质的大变动,或者其敌害数目的暂时增多,就很有可能完全绝灭。我们可以进一步地说,新类型既产生出来了,除非我们承认具有物种性质的类型可以无限增加,那末许多老类型势必绝灭。地质学明白告诉我们说,具有物种性质的类型的数目并没有无限增加过;我们现在试行说明,为什么全世界的物种数目没有无限增加。

    我们已经看到个体数目最多的物种,在任何一定期间内,有产生有利变异的最好机会。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得到证明,第二章所讲的事实指出,普通的、广布的即占优势的物种,拥有见于记载的变种最多。所以个体数目稀少的物种在任何一定期间内的变异或改进都是迟缓的;结果,在生存斗争中,它们就要遭遇到普通物种的已经变异了的和改进了的后代的打击。

    根据这些论点,我想,必然会有如下的结果:新物种在时间的推移中通过自然选择被形成了,其他物种就会越来越稀少,而终至绝灭。那些同正在进行变异和改进中的类型斗争最激烈的,当然牺牲最大。我们在《生存斗争》一章里已经看到,密切近似的类型,————即同种的一些变种,以及同属或近属的一些物种,————由于具有近乎相同的构造、体质、习 性,一般彼此进行斗争也最剧烈;结果,每一新变种或新种在形成的过程中,一般对于和它最接近的那些近亲的压迫也最强烈,并且还有消灭它们的倾向。我们在家养生物里,通过人类对于改良类型的选择,也可看到同样的消灭过程。我们可以举出许多奇异的例子,表明牛、绵羊以及其他动物的新品种,花卉的变种,是何等迅速地代替了那些古老的和低劣的种类。在约克郡,我们从历史中可以知道,古代的黑牛被长角牛所代替,长角牛“又被短角牛所扫除,好像被某种残酷的瘟疫所扫除一样”(我引用一位农业作者的话)。

    性状的分歧

    我用这个术语所表示的原理是极其重要的,我相信可以用它来解释若干重要的事实。第一,各个变种,即使是特征显著的那些变种,虽然多少带有物种的性质,————如在许多场合里,对于它们如何加以分类,常是难解的疑问————肯定的,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远比那些纯粹而明确的物种之间的差异为小。按照我的观点,变种是在形成过程中的物种,即曾被我称为初期的物种。变种间的较小差异怎样扩大为物种间的较大差异呢?这一过程经常发生,我们可以从下列事实推论出这一点:在自然界里,无数的物种都呈现着显著的差异,而变种————这未来的显著物种的假想原型和亲体————却呈现着微细的和不甚明确的差异。仅仅是偶然(我们可以这样叫它)或者可能致使一个变种在某些性状上与亲体有所差异,以后这一变种的后代在同一性状上又与它的亲体有更大程度的差异;但是仅此一点,决不能说明同属异种间所表现的差异何以如此常见和巨大。

    我的实践一向是从家养生物那里去探索此事的说明。在这里我们会看到相似的情形。必须承认,如此相异的族,如短角牛和赫里福德牛,赛跑马和驾车马,以及若干鸽的品种等等,决不是在许多连续的世代里,只由相似变异的偶然累积而产生的。在实践中,例如,一个具有稍微短喙的鸽子引起了一个养鸽者的注意;而另一个具有略长喙的鸽子却引起了另一个养鸽者的注意;在“养鸽者不要也不喜欢中间标准,只喜欢极端类型”这一熟知的原则下,他们就都选择和养育那些喙愈来愈长的、或愈来愈短的鸽子(翻飞鸽的亚品种实际就是这样产生的)。还有,我们可以设想,在历史的早期,一个民族或一个区域里的人们需要快捷的马,而别处的人却需要强壮的和粗笨的马。最初的差异可能是极微细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面连续选择快捷的马,另一方面却连续选择强壮的马,差异就要增大起来,因而便会形成两个亚品种。最后,经过若干世纪,这些亚品种就变为稳定的和不同的品种了。等到差异已大,具有中间性状的劣等马,即不甚快捷也不甚强壮的马,将不会用来育种,从此就逐渐被消灭了。这样,我们从人类的产物中看到了所谓分歧原理的作用,它引起了差异,最初仅仅是微小的,后来逐渐增大,于是品种之间及其与共同亲体之间,在性状上便有所分歧了。

    但是可能要问,怎样才能把类似的原理应用于自然界呢?我相信能够应用而且应用得很有效(虽然我许久以后才知道怎样应用),因为简单地说,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如果在构造、体质、习 性上愈分歧,那末它在自然组成中,就愈能占有各种不同的地方,而且它们在数量上也就愈能够增多。

    在习 性简单的动物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情形。以食肉的四足兽为例,它们在任何能够维持生活的地方,早已达到饱合的平均数。如果允许它的数量自然增加的话(在这个区域的条件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形下),它只有依靠变异的后代去取得其他动物目前所占据的地方,才能成功地增加它们的数量:例如,它们当中有些变为能吃新种类的猎物,无论死的或活的;有些能住在新地方,爬树、涉水,并且有些或者可以减少它们的肉食习 性。食肉动物的后代,在习 性和构造方面变得愈分歧,它们所能占据的地方就愈多。能应用于一种动物的原理,也能应用于一切时间内的一切动物,————这就是说如果它们发生变异的话,————如果不发生变异,自然选择便不能发生任何作用。关于植物,也是如此。试验证明,如果在一块土地上仅播种一个草种,同时在另一块相像的土地上播种若干不同属的草种,那末在后一块土地上就比在前一块土地上能够生长更多的植物,收获更大重量的干草。如在两块同样大小的土地上,一块播种一个小麦变种,另一块混杂地播种几个小麦变种,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形。所以,如果任何一个草种正在继续进行着变异,并且如果各变种被连续选择着,则它们将像异种和异属的草那样地彼此相区别,虽然区别程度很小,那末这个物种的大多数个体,包括它的变异了的后代在内,就能成功地在同一块土地上生活。我们知道每一物种和每一变种的草每年都要散播无数种籽;可以这样说,它们都在竭力来增加数量。结果,在数千代以后,任何一个草种的最显著的变种都会有成功的以及增加数量的最好机会,这样就能排斥那些较不显著的变种;变种到了彼此截然分明的时候,便取得物种的等级了。

    构造的巨大分歧性,可以维持最大量生物生活,这一原理的正确性已在许多自然情况下看到。在一块极小的地区内,特别是对于自由 迁入开放时,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斗争必定是极其剧烈的,在那里我们总是可以看到生物的巨大分歧性。例如,我看见有一片草地,其面积为三英尺乘四英尺,许多年来都暴露在完全同样的条件下,在它上面生长着二十个物种的植物,属于十八个属和八个目,可见这些植物彼此的差异是何等巨大。在情况一致的小岛上,植物和昆虫也是这样的;淡水池塘中的情形亦复如此。农民们知道,用极不同“目”的植物进行轮种,可以收获更多的粮食:自然界中所进行的可以叫做同时的轮种。密集地生活在任何一片小土地上的动物和植物,大多数都能够在那里生活(假定这片土地没有任何特别的性质),可以说,它们都百倍竭力地在那里生活;但是,可以看到,在斗争最尖锐的地方,构造的分歧性的利益,以及与其相随伴的习 性和体质的差异的利益,按照一般规律,决定了彼此争夺得最厉害的生物,是那些属于我们叫做异属和异“目”的生物。

    同样的原理,在植物通过人类的作用在异地归化这一方面,也可以看到。有人可能这样料想,在任何一块土地上能够变为归化的植物,一般都是那些和土著植物在亲缘上密切接近的种类;因为土著植物普遍被看作是特别创造出来而适应于本土的。或者还有人会这样料想,归化的植物大概只属于少数类群,它们特别适应新乡土的一定地点。但实际情形却很不同;得·康多尔在他的可称赞的伟大著作里曾明白说过,归化的植物,如与土著的属和物种的数目相比,则其新属要远比新种为多。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在阿萨·格雷博士的《美国北部植物志》的最后一版里,曾举出260种归化的植物,属于162属。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归化的植物具有高度分歧的性质。还有,它们与土著植物大不相同,因为在 162 个归化的属中,非土生的不下100个属,这样,现今生存于美国的属,就大大增加了。

    对于在任何地区内与土著生物进行斗争而获得胜利的并且在那里归化了的植物或动物的本性加以考察,我们就可以大体认识到,某些土著生物必须怎样发生变异,才能胜过它们的同住者;我们至少可以推论出,构造的分歧化达到新属差异的,是于它们有利的。

    事实上,同一地方生物的构造分歧所产生的利益,与一个个体各器官的生理分工所产生的利益是相同的————米尔恩·爱德华兹(milne edwards)已经详细讨论过这一问题了。没有一个生理学家会怀疑:专门消化植物性物质的胃,或专门消化肉类的胃,能够从这些物质中吸收最多的养料。所以,在任何一块土地的一般系统中,动物和植物对于不同生活习 性的分歧愈广阔和愈完善,则能够生活在那里的个体数量就愈大。一组体制很少分歧的动物很难与一组构造更完全分歧的动物相竞争。例如,澳洲各类的有袋动物可以分成若干群,但彼此差异不大,正如沃特豪斯先生(mr. waterhouse )及别人所指出的,它们隐约代表着食肉的、反刍的、啮齿的哺乳类,但它们是否能够成功地与这些发育良好的目相竞争,是可疑的。在澳洲的哺乳动物里,我们看到分歧过程还在早期的和不完全的发展阶段中。

    自然选择通过性状的分歧和绝灭,对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可能发生的作用

    根据上面极压缩的讨论,我们可以假定,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在构造上愈分歧,便愈能成功,并且愈能侵入其他生物所占据的地方。现在让我们看一看,从性状分歧得到这种利益的原理,与自然选择的原理和绝灭的原理结合起来之后,能起怎样的作用。

    本书所附的一张图表,能够帮助我们来理解这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以A到L代表这一地方的一个大属的诸物种;假定它们的相似程度并不相等,正如自然界中的一般情形那样,也如图表里用不同距离的字母所表示的那样。我说的是一个大属,因为在第二章已经说过,在大属里比在小属里平均有更多的物种发生变异;并且大属里发生变异的物种有更多数目的变种。我们还可看到,最普通的和分布最广的物种,比罕见的和分布狭小的物种更多变异。假定A是普通的、分布广的、变异的物种,并且这个物种属于本地的一个大属。从A发出的不等长的、分歧散开的虚线代表它的变异的后代。假定此等变异极其微细,但其性质极分歧;假定它们不同时发生,而常常间隔一个长时间才发生;并且假定它们在发生以后能存在多久也各不相等。只有那些具有某些利益的变异才会被保存下来,或自然地被选择下来。这里由性状分歧能够得到利益的原理的重要性便出现了;因为,一般地这就会引致最差异的或最分歧的变异(由外侧虚线表示)受到自然选择的保存和累积。当一条虚线遇到一条横线,在那里就用一小数目字标出,那是假定变异的数量已得到充分的积累,因而形成一个很显著的并在分类工作上被认为有记载价值的变种。

    图表中横线之间的距离,代表一千或一千以上的世代。一千代以后,假定物种(A)产生了两个很显著的变种,名为a!”和m!”。这两个变种所处的条件一般还和它们的亲代发生变异时所处的条件相同,而且变异性本身是遗传的;结果它们便同样地具有变异的倾向,并且普遍差不多像它们亲代那样地发生变异。还有,这两个变种,只是轻微变异了的类型,所以倾向于遗传亲代(A)的优点,这些优点使其亲代比本地生物在数量上更为繁盛;它们还遗传亲种所隶属的那一属的更为一般的优点,这些优点使这个属在它自己的地区内成为一个大属。所有这些条件对于新变种的产生都是有利的。

    这时,如果这两个变种仍能变异,那末它们变异的最大分歧在此后的一千代中,一般都会被保存下来。经过这段期间后,假定在图表中的变种a!”产生了变种a2,根据分歧的原理,a2和(A)之间的差异要比a!”和(A)之间的差异为大。假定m!”产生两个变种,即m2和s2,彼此不同,而和它们的共同亲代(A)之间的差异更大。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步骤把这一过程延长到任何久远的期间;有些变种,在每一千代之后,只产生一个变种,但在变异愈来愈大的条件下,有些会产生两个或三个变种,并且有些不能产生变种。因此变种,即共同亲代(A)的变异了的后代,一般会继续增加它们的数量,并且继续在性状上进行分歧,在图表中,这个过程表示到一万代为止,在压缩和简单化的形式下,则到一万四千代为止。

    但我在这里必须说明:我并非假定这种过程会像图表中那样有规则地进行(虽然图表本身已多少有些不规则性),它的进行不是很规则的,而且也不是连续的,而更可能的是:每一类型在一个长时期内保持不变,然后才又发生变异。我也没有假定,最分歧的变种必然会被保存下来:一个中间类型也许能够长期存续,或者可能、也许不可能产生一个以上的变异了的后代:因为自然选择常常按照未被其他生物占据的或未被完全占据的地位的性质而发生作用;而这一点又依无限复杂的关系来决定。但是,按照一般的规律,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在构造上愈分歧,愈能占据更多的地方,并且它们的变异了的后代也愈能增加。在我们的图表里,系统线在有规则的间隔内中断了,在那里标以小写数目字,小写数目字标志着连续的类型,这些类型已充分变得不同,足可以被列为变种。但这样的中断是想像的,可以插入任何地方,只要间隔的长度允许相当分歧变异量得以积累,就能这样。

    因为从一个普通的、分布广的、属于一个大属的物种产生出来的一切变异了的后代,常常会共同承继那些使亲代在生活中得以成功的优点,所以一般地它们既能增多数量,也能在性状上进行分歧:这在图表中由(A)分出的数条虚线表示出来了。从(A)产生的变异了的后代,以及系统线上更高度改进的分枝,往往会占据较早的和改进较少的分枝的地位,因而把它们毁灭;这在图表中由几条较低的没有达到上面横线的分枝来表明。在某些情形里,无疑地,变异过程只限于一枝系统线,这样,虽然分歧变异在量上扩大了,但变异了的后代在数量上并未增加。如果把图表里从(A)出发的各线都去掉,只留a!”到a10的那一支,便可表示出这种情形,英国的赛跑马和英国的向导狗与此相似,它们的性状显然从原种缓慢地分歧,既没有分出任何新枝,也没有分出任何新族。

    经过一万代后,假定(A)种产生了a10、f10和m10三个类型,由于它们经过历代性状的分歧,相互之间及与共同祖代之间的区别将会很大,但可能并不相等。如果我们假定图表中两条横线间的变化量极其微小,那末这三个类型也许还只是十分显著的变种;但我们只要假定这变化过程在步骤上较多或在量上较大,就可以把这三个类型变为可疑的物种或者至少变为明确的物种。因此,这张图表表明了由区别变种的较小差异,升至区别物种的较大差异的各个步骤。把同样过程延续更多世代(如压缩了的和简化了的图表所示),我们便得到了八个物种,系用小写字母a14到m14所表示,所有这些物种都是从(A)传衍下来的。因而如我所相信的,物种增多了,属便形成了。

    在大属里,发生变异的物种大概总在一个以上。在图表里,我假定第二个物种(!”)以相似的步骤,经过一万世代以后,产生了两个显著的变种或是两个物种(w10和z10),它们究系变种或是物种,要根据横线间所表示的假定变化量来决定。一万四千世代后,假定六个新物种n14到z14产生了。在任何一个属里,性状已彼此很不相同的物种,一般会产生出最大数量的变异了的后代;因为它们在自然组成中拥有最好的机会来占有新的和广泛不同的地方:所以在图表里,我选取极端物种(A)与近极端物种(I),作为变异最大的和已经产生了新变种和新物种的物种。原属里的其他九个物种(用大写字母表示的),在长久的但不相等的时期内,可能继续传下不变化的后代;这在图表里是用不等长的向上虚线来表示的。

    但在变异过程中,如图表中所表示的那样,另一原理,即绝灭的原理,也起重要的作用。因为在每一处充满生物的地方,自然选择的作用必然在于选取那些在生活斗争中比其他类型更为有利的类型,任何一个物种的改进了的后代经常有一种倾向:在系统的每一阶段中,把它们的先驱者以及它们的原始祖代驱逐出去和消灭掉。必须记住,在习 性、体质和构造方面彼此最相近的那些类型之间,斗争一般最为剧烈。因此,介于较早的和较晚的状态之间的中间类型(即介于同种中改进较少的和改良较多的状态之间的中间类型)以及原始亲种本身,一般都有绝灭的倾向,系统线上许多整个的旁枝会这样绝灭,它们被后来的和改进了的枝系所战胜。但是,如果一个物种的变异了的后代进入了某一不同的地区,或者很快地适应于一个完全新的地方,在那里,后代与祖代间就不进行斗争,二者就都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假定我们的图表所表示的变异量相当大,则物种(A)及一切较早的变种皆归灭亡,而被八个新物种a14到m14所代替;并且物种(!”)将被六个新物种(n14到z14)所代替。

    我们还可以再做进一步论述。假定该属的那些原种彼此相似的程度并不相等,自然界中的情况一般就是如此;物种(A)和B、C及E的关系比和其他物种的关系较近;物种(I)和G、H、K、L的关系比和其他物种的关系较近,又假定(A)和(I)都是很普通而且分布很广的物种,所以它们本来一定就比同属中的大多数其他物种占有若干优势。它们的变异了的后代,在一万四千世代时共有十四个物种,它们遗传了一部分同样的优点:它们在系统的每一阶段中还以种种不同的方式进行变异和改进,这样便在它们居住的地区的自然组成中,变得适应了许多和它们有关的地位。因此,它们极有可能,不但会取得亲种(A)和(I)的地位而把它们消灭掉,而且还会消灭某些与亲种最接近的原种。所以,能够传到第一万四千世代的原种是极其稀少的。我们可以假定与其他九个原种关系最疏远的两个物种(E与F)中只有一个物种(F),可以把它们的后代传到这一系统的最后阶段。

    在我们的图表里,从十一个原种传下来的新物种数目现在是十五。由于自然选择造成分歧的倾向,a14与z14之间在性状方面的极端差异量远比十一个原种之间的最大差异量为大。还有,新种间的亲缘的远近也很不相同。从(A)传下来的八个后代中,a14、q14 、p14 三者,由于都是新近从a10分出来的,亲缘比较相近;b14和f14系在较早的时期从a5 分出来的,故与上述三个物种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差别;最后o14、i14、m14 彼此在亲缘上是相近的,但是因为在变异过程的开端时期便有了分歧,所以与前面的五个物种大有差别,它们可以成为一个亚属或者成为一个明确的属。

    从(!”)传下来的六个后代将形成为两个亚属或两个属。但是因为原种(!”)与(A)大不相同,(I)在原属里差不多站在一个极端,所以从(I)分出来的六个后代,只是由于遗传的缘故,就与从(A)分出来的八个后代大不相同;还有,我们假定这两组生物是向不同的方向继续分歧的。而连接在原种(A)和(I)之间的中间种(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论点),除去(F),也完全绝灭了,并且没有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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