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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小说 www.jsxs.net,最快更新X的悲剧最新章节!

    哈姆雷特山庄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4时整

    就像事情一开始一样。哈德逊河躺卧在远远的下方,有轻快的小白帆,也有蹒跚的河上渡轮。如五个星期之前,汽车在曲折的山坡道快速地攀升而上,里头坐的仍是萨姆巡官和布鲁诺检察官。此刻,壮丽的哈姆雷特山庄也再一次似美似幻傲立眼前,从深秋一片红色的树林间隙里看过去,美好如传统故事中的古堡城楼。

    整整五个星期了!

    那个穿出云雾氛围的山庄主塔,那些城垛,那些壁垒,还有那个针尖指天的教堂式尖塔……

    然后,便是那道古雅的小桥,桥边茅草小屋,以及那位手指“禁止通行”木牌的好气色小老头……

    吱吱呀呀拉开的老木门,小桥,山风迎面扑来的碎石子路,已经如艳火烧天的红褐色树林,城堡的大花岗岩石墙……

    两人再次跨上护城河上的吊桥,法斯塔夫已恭敬立在橡木大门进,再次引领他们走入那古老时代的堂皇大厅。久远的纵横交错巨大屋梁,一身恺甲的忠诚武士,老英格兰伊丽莎白时代的坚实木头家具,而立在那诡异大面具和庞然烛台底下候着的,仍是秃头多须的矮小奎西……

    经过这整段时光之旅,两人最后走进了雷恩私人起居室里,脚尖燃烧着温暖的炉火,舒适极了。雷恩今天身穿一件天鹅绒夹克,在火光掩映间,显得帅气而年轻;奎西用他嘎嘎作响的特有声音,对着墙上一部内线电话一阵叽里哇啦。很快的,胖而红润的法斯塔夫冒了出来,他依然笑口常开地捧来几杯香气十足的鸡尾酒和精致的小点心,不知客气为何物的萨姆当场把所有点心一扫而空。

    等大家满意且慈眉善目地坐回炉火边,而法斯塔夫也缩回他的厨房老巢,雷恩才悠然开口:“我猜两位今天前来,是希望从我这里听到一番诡橘惊人的解释,有关过去几个星期我任性的行动的一番解释。我想,两位这趟前来,该不会哪里这么快又冒出个谋杀案来吧!”

    布鲁诺说:“不至于,应该不至于,当然,从过去三十六个小时我所亲身经历的,万一再有个棘手的案子冒出来,我一定毫不犹豫再厚颜登门来求教。我想您清楚我们的来意,雷恩先生,我和萨姆都十分感激您——嗨,这该怎么说才对!”

    “讲白一点好啦,”萨姆解嘲地苦笑,“多亏了您,我们两个才没丢工作。”

    “两位讲这些客气话干什么呢?”雷恩温和地挥挥手,制止两人再吹捧下去,“我看报纸,说史托普已俯首认罪了。他们不知从哪里、用什么方法听说我也参与了一部分此次的调查工作,几个顽固的记者成天到哈姆雷特山庄骚扰,真是麻烦……对了,史托普的自白里,有什么有意思的地方吗?”

    “对我们而言很新鲜,”布鲁诺说,“但我猜——虽然我完全想不出怎么可能——我猜您已然完全清楚他的自白内容。”

    “正好相反,”雷恩和煦地笑着,“关于马丁·史托普先生,有很多方面我仍然一无所知。”

    两人不相信地摇摇头,雷恩也不进一步解释,只要求布鲁诺把史托普的自白详细说一遍,于是布鲁诺只好从头——从1912年在乌拉圭无名狂热的年轻地质学家开始——雷恩完全不插嘴也不评论,但他似乎好奇每一丝细节,碰到有亚贺斯领事没告诉他的部分,马上打破砂锅问个一清二楚。

    事情大约是这样的:1912年,马丁·史托普和同伴柯洛奇两人,深入蛮荒的乌拉圭内陆。史托普自己成功地探到了锰矿,但这时钱已花光,急需资金注入以便开采,因此,他们找到另外两名出资人,并答应付以较低比例的分红——这两人就是隆斯崔和德威特,拉线的人是柯洛奇。马丁·史托普对于他被控谋杀妻子一事,做了痛心无比的澄清,用马切提小刀杀他妻子的人,其实是柯洛奇。案发那晚,史托普自己待在矿坑附近没回来,柯洛奇酒后乱性,竟意图强暴史托普的妻子,但她坚决不从,柯洛奇遂杀了她。隆斯崔这罪魁祸首,逮住了这个机会,拟出个恶毒的计划,联合三人指控史托普谋害自己妻子,意图把整个锰矿从史托普手中夺过来——当时这个矿尚未正式注册。柯洛奇当时犯了重罪,吓个半死,只要能脱罪什么都干,立刻全盘接受;至于德威特,史托普说,此人性格比较软弱,一向被隆斯崔骑在头上,在威吓利诱下也就昧心加入这个计划。

    妻子的惨死,以及伙伴的恶毒出卖,击溃了这位年轻的地质学者,在他判刑并发配坐牢不久,却慢慢恢复了神智。这时,他清楚了解,自己已陷入完全绝望无助的境地。从那一刻起,为他的妻子、也为他自己报复的热望在他心中熊熊燃起,他认定自己此生唯此一事未了,否则死不瞑目。那就是他必须逃离这异国的监牢,亲手宰了这三个毁了他一生的仇人。他的越狱,事经长久而周详的计划,在此期间,内心的煎熬和监牢的苦役使他的容貌憔悴苍老,但另一方面,却也使他的身体强健无比。他合理地认定,当复仇的时候来临时,这三个他的仇敌绝对认不出他的样子来。

    “然而,这些过结,”布鲁诺结论道,“对目前这三桩谋杀案而言,其实也并没那么重要。雷恩先生,对于——好吧,至少对我个人而言——您以这样超乎自然的能力,完全洞见了这一连串罪案的根源,我实在想知道您究竟以何钟神鬼之才能做到这一点?”

    “超乎自然?”雷恩摇摇头,“我从不相信奇迹,自然,我也不可能创造奇迹。若说在这一连串引人入胜的调查中,我会获得某种程度的成就,我所有的,不过是观察、询问、谈话和思考,如此而已,毫无神秘可言。

    “我们就从整体观点开始好了,举例来说,摆在我们面前这三桩罪案,最单纯的是第一桩。隆斯崔乍看离奇的死亡,其实有清晰的逻辑可依循。你们二位应该还清楚记得,我所知隆斯崔被杀的情况,是通过间接而理论不足的方式得到的——全是转述来的,而不是直接接触到罪案的相关种种,这非得谨慎克服不是亲身观察所必有的落差。然而,无论如何我得再强调一次,”——说到这里,雷恩带着感激的神色面对萨姆——“萨姆巡官的叙述非常准确而且非常详尽,让我如同亲临现场,目睹这出凶杀戏剧的前后一切经过和细节。”

    哲瑞·雷恩先生的眼睛亮了起来:“这一桩发生于电车上的谋杀案,有个简单结论是毫无疑义的。它几乎是呼之欲出。而直到现在这一刻,我还弄不清为什么以你们二位如此敏锐的脑子,会让这么清楚自我显现的事实溜出你们的视线和思考之外。总而言之,杀人凶器本身的特性已清楚透露出,凶手不可能用赤手直接使用,而不让这些毒针刺伤自己从而丧命。巡官,你自己便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到这个插满针的软木塞——因此你用钳子来夹,随即放进香烟盒里。你已清楚地把这件凶器的特点告诉了我,我也就立刻看出,凶手必定有某种保护自己手掌和手指的措施,方能在电车中,带着这个精巧的杀人利器,顺利放入隆斯崔的口袋之中。我再说一次,我当时立刻看出这一点,尽管我并未亲眼见到凶器本身,但由于你的描述这么清晰,我不可能错过这关键的一点。

    “于是,有个疑问自然跟着浮现:保护手部最自然的方式是什么?最简单的答案是:手套。当然,手套对凶手来说是否合用?我们知道,对于他的谋杀计划而言,手套简单而实用——手套的厚度提供周全的保护,尤其是皮革质料的手套;而且,对一般人的正常穿着而言,戴着手套比其他任何不寻常的护手方式,要显得自然不突兀。毕竟,在一件计划周详的谋杀案中,我们没理由认为,凶手会放弃最自然、最适宜、最足以保护手部的手套,而改用另一种奇奇怪怪的护手方法;退一步来说,若戴着手套被人瞧见也不显眼也不致引起疑问。而我们来想,其他能符合手套的功能,又不至于太碍眼太引人注目的方式还有什么?应该是手帕。

    “但携带手帕也许很自然,但一条缠在手上的手帕却多少不对劲,引人好奇,而更要紧的,对尖锐的针并不能提供足够的保护。我也考虑过,凶手是否也可能用萨姆巡官的方式来做——就是用个小钳子来夹,但稍稍一想马上就可推翻这个假设,毕竟,在凶手夹着避免刺伤自己的同时,这作的操作动作未免太精巧也太明目张胆了——想想看,拥挤不堪的车厢里,几乎没有自由活动的空间可言,这使得这种方式完全不可行。

    “至此,我以为事情非常明确,凶手把软木塞放进隆斯崔口袋时,他必定戴着手套。”

    萨姆和布鲁诺面面相觑,雷恩闭上双眼,用低沉平静的声音继续说:“我们知道,软木塞放进隆斯崔口袋的时间,是他上车以后的事,从事后每个人的证词都可确定这点;而我们也知道,打从隆斯崔上车之后,车门和车窗就再没打开过。当然有两个例外我们不能忽略,但其实这也毫无疑问,凶手必定是事发之后萨姆巡官侦讯过的、还留在电车上的一员,而从隆斯崔及其友人上车之后,就再没有人离开电车一步,除了一个例外,这个人奉达菲警官之命下车,但很快回到车上来。

    “我们也十分确定,车上所有人稍后在车库接受侦讯,经过彻底的搜身,并没有任何手套的踪迹;而且,你们也必定记得,这批人下车到进入车库这一小段路,两旁全站着警员和刑警,事后这段路一定范围之内也未发现手套。还有,巡官,你仔细回忆一下,在你跟我叙述完所有经过之后,我是不是特别问到,这批人的随身携带物品是否有手套一类的东西,当时你也断然否认。

    “换句话说:虽然凶手仍然留在车上,但这里有个极不寻常的情况,就是执行凶杀的这个重要道具,居然在行凶后不翼而飞了。它不可能被扔出车外,因为隆斯崔一行人上车之后,车窗就没再开过一个缝;它也不可能被丢出车门外,因为仅有的几次开门,都由达菲警官亲自把关动手,确认绝对没人可混水摸鱼,否则达菲警官一定会注意到且报告此事;这手套也不可能在车上销毁扔掉,否则搜车时必有残骸存留而立即被发现;甚至也没机会交由共犯或偷塞到某个无辜的乘客身上,因为那样的话手套也自然会浮现,而浮现在共犯身上和在凶手身上基本上并没两样,至于嫁罪其他乘客的情形,很显然在搜身时证明并未发生。”

    “如此说来,这幽灵般的手套究竟怎么凭空消失的?”雷恩停下来,喝了一小口咖啡,那是稍前胖法斯塔夫端来给这主客三人的,“推论至此,二位,我真心告诉你们,我心里非常振奋,布鲁诺先生你提到奇迹,这一刻摆在我眼前的不就是个奇迹吗?但尽管手套的消失如此神秘难解,但我依然不相信较无稽的解释,只简单寻求不违背古老逻辑法则的理性解释,意即它必定是经过某种方法、经过某种媒介处理掉的。手套既没有扔出车外,也没留在车上,那答案很单纯了,就是有人下车顺便带了出去。我们知道,事发之后,仅仅只有一个人下过车,这个人就是售票员查尔斯·伍德,经过达菲警官下令并亲自开门,前去通知警员墨洛以便向总局报案。至于在第九大道执行交管任务的警员希坦菲德,看见可疑主动跑来一事,由达菲亲手开门,而上车后也就从此一直待在车上;至于伍德找来的警员墨洛,情况和希坦菲德一模一样。也就是说,凶案发生后,有两个人上了车,全是警员,但离车的人就只有一个伍德,当然,他是去而复返,最后仍留在车上。

    “于是,我被迫面对这么一个结论,极不可能,极异想天开、极其违背外表常理:把手套带离凶杀现场并予以处理的人,竟是电车售票员查尔斯·伍德。当然,这个结论一开始连我自己都悚然一惊,但却如此确凿、合逻辑而且无从妥协,我不得不接受这个结论。”

    “真是神奇得不得了。”布鲁诺长叹。

    雷恩露齿一笑,继续说:“好,是查尔斯·伍德带走手套并予以消灭,究竟他就是凶手或他只是共犯?是否他只是利用事发的骚乱声,由凶手手中接过手套负责消灭证据?”

    “你们二位回想一下,在萨姆巡官叙述后的讨论时,我会说谋杀的经过我已大致清楚,但并未进一步阐明,理由是,当时我无从清楚判断伍德是凶手或是共犯。我怀疑伍德并非真凶,只是共犯,可是,伍德直接涉及这桩命案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若伍德不知情而凶手把手套偷塞到他身上——亦即伍德无辜被嫁罪——如此,手套要不就在搜身时被发现,要不就是伍德自己发现也必然立即报告警方;换句话说,手套既未在他身上找到,又不见他主动报告,那只有一种可能,他利用通知警员墨洛的机会带走手套并予以消灭,这就表明了他涉案,他知情,不管他处理这手套是为自己还是替别人。”

    “清清楚楚——跟拍下照片来一样清清楚楚。”萨姆低声应着。

    “这里,有个关于心理学上的验证,”雷恩轻柔地继续解说,“我们依据逻辑再来清理伍德的涉嫌,当然,他不应一开始就存有如此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行凶后有机会离车并扔掉手套,不,他绝不该冒这个险,而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心理准备,即他没机会处理掉手套,事后的搜身,这副手套会在他身上被发现,而这正是这个巧妙的谋杀计划中最最绝妙的一环!因为即使伍德身上发现手套,即使车上再无任何一副手套,他仍能理直气壮面对审讯。毕竟,售票员戴着手套一向被视为理所当然,就算在炎热的夏天,手套仍是他执勤时的正常配备。想想看,一位售票员,整天得收钱找钱,他拥有这一点基本的心理方面优势,即手套在他身上发现会被看成理所当然。顺着这可信的推论,使我对自己有关手套的整套想法更加确信,毕竟,如果伍德事先并无把握消灭这保护他行凶的必要道具,那他就得使用最寻常最不惹眼的护手方式,比方说手套。手帕既不自然,也难以确保隔绝毒针。

    “另一方面,伍德的谋杀计划其实应避开雨天,雨天迫使车门和车窗密闭,因此选在好天气的日子下手比较有利。若是好天气,他随时有机会将手套偷扔出车门或车窗之外来消灭罪证,而警方也无从认定丢弃者是谁——这一点对伍德很安全——毕竟整辆车上谁都有机会也有嫌疑;同时,好天气时,电车一路开来乘客上上下下频繁,警方也非得考虑凶手早已离车这种可能性不可。那既然选择好天气下手最有利,何以最后他却在个暴雨滂沱的日子来谋杀隆斯崔呢?这实在困扰我相当一段时间,但经过一段专心推敲,我以为不管晴天或下雨,这个特别的晚上可提供凶手一个几乎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最重要的原因是,当天隆斯崔有一大群朋友同行,其中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嫌疑犯。可能正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好运气太诱人了,让他顾不得原订的计划毅然出手,而恶劣的天气果然也干扰了他本来更周详的杀人计划。

    “而且,身为一名售票员,他当然更拥有一般凶手所没有的另外两样优势。第一,众所周知,售票员的制服外套口袋,为了装零钱并且收钱找钱不断摩擦,因此皆衬着一层坚韧的皮革,他大可放心把凶器放进其中一个口袋,随身携带,一抓住好机会随时可下手。我猜,售票员极可能把这浸了毒液的插针软木塞,带进带出已数星期之久;第二,身为售票员,他比车上任何人有更多的机会,把凶器偷放进被害人口袋中,因为,正如四十二街电车当天实际情况一般,每名乘客都必须通过售票员身边,尤其在交通高峰时间大批乘客蜂拥而上时,这个优势更是确立。于是,加上这两样合情合理的心理方面的讨论,对我个人而言,更确信了伍德的涉嫌……”

    “不可思议,”布鲁诺这时再次赞叹,“不可思议到可怕的地步了,雷恩先生,您所说的和史托普的自白,每一处细节都完全吻合,而我清清楚楚您并未和史托普谈过话。史托普坦白,那个插针软木塞是他亲手做的,至于纯尼古丁毒液则正如谢林医生在验尸报告中所说的方法——从市面上买回杀虫液加热蒸发,来得到纯度极高的纯尼古丁毒液,然后,他再将针浸到毒液之中。至于,他将凶器放入隆斯崔口袋的时间,是隆斯崔站在后车厢帮同伴买票、等着找回零钱那一刻。在进一步自白中,史托普也提到,他原先的确计划找个好天气晚上下手杀隆斯崔,但当天晚上,他一见有一群人跟着搭车,觉得有机会把嫌疑转嫁到这些人身上,这样的机会不可失,使他顾不得天气的问题。”

    “正如哪位学者专家所说的,思考胜于实证。”萨姆插嘴。

    雷恩仍带着微笑:“巡官,从你这么一个实证主义者口中说出,这样的赞美我觉得非常光荣……我继续说下去,现在你可清楚了,从你对第一桩命案的叙述,我完全确定伍德的涉嫌,但我无从判断他究竟是凶手,或只是个共犯,甚至只是另一位我所不知的凶手暂时利用的工具而已。这些,当然是警方接到匿名信之前的情形。”

    “至于匿名信到达之后,很不幸的,我们没有人知道伍德是寄匿名信的人,等我们做完笔迹鉴定知道真相,第二桩凶案已经发生,根本来不及防止。警方刚接到匿名信时,外表看起来,很像一个无辜的目击者,意外得知了这可能带来生命危险的凶杀真相,因此为了保命而冒险和警方联络。当我看了信且知道伍德是寄件人,而我又确定伍德知情,绝非只是无辜的目击者,由此分析这封信的意义便只有以下的可能:第一,这封信出自凶手手中,想误导警方,把嫌疑栽到另一个无辜的人头上;或是第二,这是作为谋杀共犯的伍德,基于某种理由想供出谁是真凶,或在凶手的指使下,要嫁祸给第三者。”

    “但这里有个错误的前提,即伍德已经死了,被谋杀惨死了。”雷恩手指交叠在一起,并再次合上眼睛,“在如此矛盾的直接照射下,我被迫得重头来一次,根据此信及当时的情况分两方面重新分析。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在于:如果伍德是杀隆斯崔的凶手(而不是共犯),为何他自己反而丧命于默霍克渡轮上,谁杀了他?”雷恩带着笑容回忆当时,“从这个问题,我们可顺势得到一些有趣的想法,我马上看出有三个可能:第一,伍德就是凶手,还有共犯协助行凶,而到头来这名共犯下手杀了他——可能是这名共犯怕伍德出卖他,或怕伍德以类似教唆犯罪的罪名,将谋杀责任栽到他头上;第二,伍德是单人作案,并无共犯,而他想将罪名转给无辜的第三者,但反倒被对方杀了;第三,伍德因其他不知名的理由被杀,和隆斯崔案没关联。”

    雷恩毫不稍歇地继续:“我认真地分析这每一种假设,第一种情形——看起来机会不大,因为这名共犯若担心伍德出卖供出内情,或甚至以教唆罪名裁他为主犯,那对这名共犯而言,伍德活着远比死对他有利。记住,在这个假设中,我们设定伍德是谋杀主凶,若伍德倒过头来要招供或要诬陷,共犯只要简单供出真相就行了,他的罪状远比伍德轻;而一旦他杀了伍德,他不仅当场也成为杀人凶手,而且连隆斯崔命案的嫌疑也顺势落到他头上,无法再丢回已死的伍德身上,在面对官方的审讯时绝对百口莫辩。

    “第二个假设——一样并不对劲。首先,伍德打算栽赃杀人罪名的无辜第三者,没理由事先知道伍德的嫁祸计划并已去信向警方告密,而能抢先一步动手杀人;其次,就算他不知为什么事先察知,那他只消说明自己并未涉案,何必贸然杀人?

    “至于第三个假设,伍德被某个不明人物以不明理由杀害,这不能说完全不可能,但未免离谱了些,巧合得太令人不敢相信——这最令人不满意。”

    “二位,现在事情变得很诡异了,”雷恩注视着炉火好一会儿,跟着,他闭上眼,“通过以上的分析,以及我遵从严谨逻辑的进一步侦探,我发现我不得不放弃这三个假设的基本前提——伍德并不是隆斯崔一案的主凶,因此,建立在错误前提上的三个假设就经不起考验——非常非常不对劲。

    “因此路不通,我要自己改弦易帜,走另一道路,认真检讨第二组可能的假设——即伍德不是隆斯崔案的凶手,只是该案的共犯,他写这封信是打算供出真正的杀人凶手。

    这个想法使继之而来的伍德之死显得较合理。它说明了伍德完全知道谁是真凶,并打算告发,于是,凶手为了不让自己的罪状外泄,遂再次杀人。这个推断的逻辑极其完美,看不出哪里有缺陷。

    “然而,我却没有任何挣脱泥淖之感,事实上,我反倒更觉得越陷越深。因为,如果这个前提确凿无误,我一定得问自己:作为共犯协助谋杀隆斯崔的伍德,何以要主动和警方联系,供出自己的罪行?在他揭发凶手罪行的同时,自己涉案的部分也无法避免一起曝光,不管是从警方的追查而曝光,或是真凶被逮之后玉石俱焚地把伍德一起拉下海。

    “所以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要如此不顾自身安危,选择对自己有百害无一利的告密举动呢?唯一的答案是——有意思但总有哪里不对劲——伍德后悔了,对自己协助谋害隆斯崔的罪行害怕起来,他为了自保期望主动告密能获得减罪的机会。

    “推论至此,往下的答案似乎便昭然若揭了,依照伍德在隆斯崔一案的必然涉嫌和他寄至警方的这封告密信综合来看,最合理的解释是,伍德同样是被杀隆斯崔的主凶所杀,原因是,伍德密告,背叛了主凶。”

    雷恩叹口气,把脚伸向壁炉的木架:“但不管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接下来我的行动路线清楚摆在眼前,或正确地说,不可避免地摆在我眼前,我必须深入追查伍德的私生活及一切背景资料,以期能找出这位怀疑是谋杀共犯人物的真正身份——当然,也有可能此人即真凶。

    “这次的调查事后证明,成为我脱开泥淖的转折点,虽然开头时看似无用,但非常意外,忽然一个不一样的、全新的视野在我眼前开展出来。当时,我极其惊异……我还是按部就班从头细说吧。

    “巡官,你绝不可能忘记,我不可原谅地扮成你的模样,前去威荷肯伍德所租的屋子,并不是想借你的身份和权力玩什么权谋,而是我了解此行十分重要,而且我自己也完全不知道查哪些地方、查哪些事。因此我一定得先确定一件事,即我可用不着任何解释放开手去查询。我仔细看过整个房间和所有屋内的陈设以及物品,和伍德的身份百分之百吻合,包括雪茄、墨水、纸张以及银行存折等等。但这其实是伍德巧妙的伪装。二位,他有意丢下存折,牺牲了一笔对他而言绝不算小数目的金钱,只是为了让这个他所创造出来的小人物样子更加逼真!我找到银行,钱还在,没人提领,而且存款金额的增加方式和数字极符合他的身份,毫无可疑之处;我又查询他居处附近的各个商店,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一些有关此人私底下不为人知的情况或曾经和什么样的人有过来往,但依然没有收获,一点点收获也没有;我再走访了那一带的药房、医生和牙医,没有结果,却反而有意思极了,显然这个人从未在这一带看过病,我问自己这是怎么回事,是否他在纽约市区这边有固定看病的医生——有一名药剂师也曾指出这个可能性——在进一步查证之前,我暂时只能先把这个疑问摆着。

    “接着,我转去电车公司拜访人事经理,对自己要追查什么仍一片空白,但很偶然的,我却遇见一个奇特、不可思议却极其引人入胜的细微之事。你们二位该记得那份验尸报告吧,默霍克波轮上的被害人,经确认为伍德的验尸报告,里头曾提到,死者下腹部有一道开刀疤痕,是两年前左右阑尾炎手术留下来的。然而,从公司执勤记录和人事经理口中,我所亲眼看到、所亲耳闻到的却是,在伍德遇害前整整五年时间,他从未请过假休过假,五年内全勤。”

    雷恩的声音激昂起来,布鲁诺和萨姆也不自觉越来越倾身向前,仿佛被老演员脸上一分分涌现的喜悦之色给吸了过去。

    “奉一切戏剧守护圣徒之名,这样的矛盾如何可能?伍德既在死前两年动过阑尾炎手术,却又同时能在死前五年内毫无休假每日执勤?众所周知,正常的阑尾炎手术至少也得住院十天——这是最少的了,一般总要请病假两周到六周左右。

    “答案正如麦克白夫人的野心一般,毫无妥协的余地——这个矛盾证明了默霍克船下所发现据说死者是伍德这个说法,大有疑问——那具留有两年前阑尾炎手术疤痕的尸体——绝不是伍德本人,也就是说——由于这片全新处女地的发觉,我的眼前完全明亮起来——也就是说,伍德并未遇害,这只是一幕精心策划的巧剧,让所有人以为伍德这个人已一命呜呼了;简单一句话,伍德还活着!”

    在一段几乎个人窒息的沉默之后,萨姆真心赞美地深深叹口气,雷恩又展颜一笑,用沉稳的声音继续说下去:“于是,这第二桩谋杀案原已确认的一切全盘崩溃了,得从头想过。伍德仍活着这个铁一般的事实,说明他亲手所写的那封告密信只是烟雾,是接下来安排伍德这个人死亡的一步妙棋而已,他从头到尾无意跟警方真正碰面告发隆斯崔一案的凶手。而警方这边,发现伍德答应说出凶手姓名的前夕突然遭害,只会顺理成章认定,伍德被害是真凶杀人灭口,这么一来,他就算被察觉有某种程度涉嫌,也从此摇身变为被不明真凶所害的无辜第三者了。那封告密信,加上那具精心安排身份错觉的尸体,巧妙地误导了警方,让警方的追查方向远离了真相,更远离了伍德这个人。

    “而且,伍德活着这个重要无比的观点,对我们也有另外的启示。他之所以安排这一桩诈死的谋杀案,理由是伍德这个人必须消失,这在我们下面谈到第三桩谋杀案时就可看得很清楚。进行第三件谋杀案时,他是以列车员艾德华·汤普森的身份,因职务所需得以合理出现在凶案现场作为证人,来掩饰自己凶手的身份,这和第一桩隆斯崔谋杀案的列车员查尔斯·伍德身份,完全如出一辙——类似的时机、类似的现场和类似的身份掩饰,因此,他非得让自己成为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才不会引起怀疑。巧妙的是,伍德安排自己成为受害者的这桩谋杀案,事实上是一石两鸟之计——他不仅借此让查尔斯·伍德完全消失,也同时按计划杀掉另外一位他本来就想杀的不知名人物——就是渡轮上那具身着伍德制服的尸体。

    “这里,我们再来看渡轮上那具偷天换日的尸体。那具尸体之所以让所有人深信是伍德,关键在于一条腿上的醒目伤疤和头上的红发,至于其他部分则损毁得太厉害而无法作为辨识身份之用。而我们晓得伍德是一头红发,且根据司机吉尼斯的证词,伍德腿上的确有这么一道长疤,完全吻合。然而,如果这具尸体不是伍德,那是什么意思?我想,发色同为红色可能是巧合,方便伍德利用,腿上的伤疤则不会那么巧,必定是有意伪造的——伪造的时间长达五年之久,在他才刚进入电车公司和吉尼斯成为搭档一开始,他就有意让吉尼斯看到这道长疤。他认准日后成为默霍克渡轮被害人身上两样是醒目的特征——发色和伤疤,从一开始就加以伪造,因此,等这具尸体破破烂烂地从河中捞起,谁都毫无疑问他认定是伍德。这也就是说,伍德计划渡轮上这桩谋杀害最少已有五年之久,而渡轮这桩谋杀案其实是隆斯崔命案的下一个环扣。同理可证,隆斯崔命案的筹划时间也至少五年,甚至更久。

    “我们尚可归纳出另一个结论:渡轮谋杀案之前有人看到伍德上了船,而他既没有真地被杀,后来又消失不见,我想,他有可能是在警方赶到前就偷溜下船,而更可能的是,他摇身变为另一个不相干的乘客,安然接受萨姆巡官的侦讯,再大摇大摆地离开……”

    “依据我所知的事实,”布鲁诺插嘴,“您认为较可能的那个答案是对的,他的确留在船上,这是史托普亲口招供的,他扮成珠宝推销商汉瑞·尼克森。”

    “尼克森?哦?”雷恩说,“非常聪明,这个人其实应该成为演员——他对装扮成各种不同的人物,拥有极其了不起的天赋。我一直无法确知凶案过后,伍德究竟是否仍留在船上,现在听你说他扮成推销商尼克森,更让我觉得谋杀的每一个细节都接得如此巧妙:尼克森是推销商,随身带着和伍德拎上船一样的廉价提包完全合情合理,因为伍德非带这个提包上船不可,一方面他得携带事后扮成推销商的必要行头,一方面他更得携带杀人的必要凶器,而这个重击被害人的凶器,事后可连同被害人的衣物沉入河中……的确聪明极了,一个巡游四处的推销商,他既不用交代明确的住址,在特殊的时候他避不见面亦合情合理,比方说如果警方发现他的行踪不明,也会自动以他工作需要的理由作为解释;尤有甚者,他杀人后仍保留手提袋,里头预先装了廉价的珠宝饰物——这时他已换好一身推销商的衣着,把被害人的衣物连同杀人的钝器沉入河中——自自然然,毫无破绽。而且更细微的是,我记得,他还备有订货单,单子预先印了他推销商的假名,也写上他暂时落脚的租屋地址;此外,为了顺利转换成尼克森这身份,伍德特别去买了二手新手提袋,因为原有的旧手提袋有好几个人见过,可能有哪处特征被认出是伍德所有,如此换由推销商尼克森带下船,当场就穿帮了。因此,他考虑周到地故意先弄坏旧手提袋的把手部分,使每一环细节都完美无比。我不得不说,这个人什么都想到了,甚至连万一在警方赶到无法顺利溜下船这情况,他都预留了极其聪明的退路。毕竟,他无法事先确定,在尸体扔下河中引起骚动之际,有没有机会趁乱下船,在一个完美的谋杀计划中,他得事先将这个风险消除干净。”

    “雷恩先生,”萨姆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所听过最神奇准确的推理,我得实话实说——一开始,我一直以为您嘴上吹嘘,根本就脑袋空空,但这个——老天啊,这样的推理能力简直就是神了。”

    布鲁诺舔舔嘴唇:“萨姆,我百分之百支持你的说法,我看过凶手的自白书,已知道谋杀案的基本来龙去脉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想不出雷恩先生究竟是如何打通这三件谋杀案的所有关节,而能干净利落地一击中的。”

    雷恩伸出白皙的手制止这两名激动的听众,但这一刻,他却也敞开怀笑开来:“二位,对不起,你们一下子跳到第三桩谋杀案,会把我要说的话弄乱——这第二桩案子还没说完啊!

    “我回过头来问自己个老问题:伍德究竟仍只是一名共犯呢?或者他直接就是凶手?在我没发现渡轮上的尸体不是他本人前,我倾向于前者,但现在钟摆荡回到后者来了。

    “这里有三个很明确的心理学理由,证明伍德是隆斯崔案凶手的理论。

    “第一点:伍德整整花了五年时间,五年如一日地扮演一个不知名的人物,为这个人的被杀做准备——这样的行径,说明他直接就是凶手,而不只是客串凶手的谋杀工具。

    “第二点,告密信的出现再加上尸体的巧妙身份伪装,纯粹只为了抹去售票员伍德这个人的存在,这么大费周折的计划,也说明伍德是凶手,而不是不重要的边缘人物。

    “第三点:所有的设计,所有的细节安排很明显,都指向保护伍德这个人的安全——更清楚说明伍德就是整桩事情的真正核心,而不是外围摇旗呐喊的人物。

    “总而言之,这第二桩谋杀案的最终面貌是:伍德,这名杀了隆斯崔和一位无名被害人的凶手,以漂亮的手法扮成被害人,从两桩谋杀案永远抽开身去,并顺势让德威特不明不白卷入这两件谋杀案的漩涡中心。”

    说到这里,雷恩站起来,拉了墙上的拉铃,法斯塔夫立刻冒出来,雷恩吩咐他再弄一壶咖啡过来。重新坐下来后,雷恩接着说:“很明显的,下一个问题变成:伍德为何要诱骗德威特上船,并且用雪茄来栽赃他呢?——为了符合伍德只是整桩的案的共犯这一步一步的设计。他以某种有效的手法诱德威特上船,极可能是察觉了德威特和隆斯崔的长期龈龋,以至在警方眼中,德威特涉嫌最重;也可能能是——这非常非常重要——伍德不仅要对付隆斯崔,也同样要对付德威特。

    “以后一种情形来看,如果这个嫁祸行动成功,德威特必遭警方收押,可是如果审讯后,或因证实清白或因罪证不足得到开释,则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凶手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照他原先所拟定的谋杀计划向德威特下手。我便是基于这一点,”雷恩从法斯塔夫手中接过咖啡壶,为两位客人续了杯,“基于这一点,我尽管清楚德威特是无辜的,却宁可他遭到收押审判,毕竟,只要他一天尚置身于法律判刑的危险之中,他就一天能避开伍德的魔掌。无疑地,当时你们二位一定对我这个特别处置不解。没错,这很奇怪,但为了把德威特从更险恶的危机中拉出来,我不得不放手让他置身于另一个危机之中。当然,在此同时,我也争取到一点喘息的机会,一小段清静的时间,可供我将全部案情仔细地反刍一番,看是否能理出逮捕真凶的有效罪证。别忘了,从伍德诈死后,他就像断线风筝般再也不知去向了……另外,德威特遭收押我以为还有一样好处是,我总希望空前的窘境——面对生或死的审判——会逼德威特和盘托出一切,我已查知他极力隐藏着一些秘密,而这些秘密无疑关联着这位会冒名为伍德、如今躲在暗处蠢蠢欲动的凶手。

    “然而,审判的进行急转直下,状况对德威特越来越不利,这时,尽管我在此期间并无任何收获,但为了保住他的生命,我遂不得不主动涉入,提供德威特手指受伤的辩护观点。在这里我得特别指出,我绝不是仰仗自己洞穿德威特手指受伤这张王牌,怀着愚弄之心,才放手让你们收押他。布鲁诺先生,事情正好相反,我完全是太信任你们的判断和智慧,才放心让德威特面对审判的危险,否则我会主动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全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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